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机构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关于向黄帝陵工程拨付建设资金的实施办法

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整修黄帝陵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下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海内外各界大力支持下,一期工程基本完成。根据李瑞环同志完成一期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靠黄帝陵基金会筹措的要求,为了切实把捐赠资金管理好、使用好,特拟定《关于向黄帝陵工程拨付建设资金的实施办法》。
  1.捐赠资金的使用原则
  捐赠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黄帝陵基金会理事会决议,除提留一定比例的基金和少量宣传动员费以外,绝大部分资金用于二期整修工程和黄帝陵保护。同时,资金的使用要尊重和适当照顾捐资者的意愿。
  2.拨付工程建设资金的程序
  整修黄帝陵需要基金会安排的资金,省黄陵办应在12月末以前,书面向基金会函送下年度计划,同时附送单项工程设计图纸。基金会工程咨询委员会讨论咨询后,提交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并向省黄陵办发送年度资金安排计划。省黄陵办根据基金会安排计划,向基金会办公室函送工程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基金会办公室结合捐资到账情况,并按工程进度将资金分次拨入整修工程款专户。
  3.定期通报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黄帝陵基金会对确定拨付工程的资金,要按照工程进度保证资金到位。省黄陵办对拨付的资金要加强管理,定期向基金会通报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基金会办公室和工程咨询委员会将派员对工程进行了解,对工程拨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和工程质量
  黄帝陵基金会不仅要积极为整修二期工程多方筹集资金,同时,委托工程咨询委员会对整修黄帝陵有关经费预算的审核、设计方案的审查、工程招标的审定、施工进度的检查、资金使用的监督、工程质量的验收以及交付使用后的管理等全过程都应积极参与。省黄陵办在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度决算及工程进展情况时,应同时送基金会,以便作为基金会定期向社会公告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依据。
  5.拨付资金和工程项目确定后,由黄帝陵基金会办公室与省黄陵办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便于检查落实,协同工作,共同向捐赠者负责。 

黄帝陵志/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3

您是第 位访客!